文山州2009年1月纳税人
税收热点咨询问题
问题1:我是一名转业军人,我想自主择业,请问税收上都有那些优惠政策?
税务局回答:您好!自主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专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问题2:我想与人合伙新办一家洗浴、足浴店,我该怎么样缴税,需要缴那些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与人合伙新办洗浴、足浴店应当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问题3:我是从事餐馆的纳税人,听说营业税的起征点调高了,是真的吗?现在的起征点是多少?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云地税发[2008]331号文件,从2009年1月1日起,按期缴纳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每次(日)100元。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问题4:个人住房转让都有什么税收规定?
税务局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的规定,自2009年1 月1 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 年(含2 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 年(含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问题5:营业税的申报缴纳期限是多长?
税务局回答: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即按月或按季度申报纳税的期限是次月或季度末后15日。
问题6:我是文山的一个建筑企业,要到麻栗县承包工程,请问需要办理哪些税务管理手续?
税务局回答: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问题7: 税务机关对税款的追征期是多长时间?
税务局回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问题8: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计算?
税务局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问题9:车船税应当在什么地方缴纳?
税务局回答:车船税的 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则应在车船登记地缴纳。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偷保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车辆,其纳税地点为交强险的投保地。
问题10:我是某保险公司业务员,请问不在车辆登记地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怎样代收代缴车船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购买交强险,由出售交强险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如果纳税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保险公司可以不再向纳税人代收代缴车船税。
文山州2009年2月纳税人
税收热点咨询问题
问题1:请问目前文山县的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是多少?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云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耕地占用税采用差别定额税率,以县为单位,分成不同类别的税额。按照云南省的具体规定,文山县为三类,适用税额为24元/平方米。
问题2:请问新的耕地占用税税额具体实施时间及是否需要补缴耕地占用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自2008年1月1日起,耕地占用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云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凡占地行为发生在2008年1月1日后的,严格按照新的耕地占用税政策和税额标准缴纳耕地占用税,已按老的耕地占用税政策和税额标准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每平方米需按新的税额标准减去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
问题3:我向他人租赁的房屋,现又转租给他人,请问我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还应缴纳房产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如果租房给你的人已缴纳了房产税,你的转租收入不用再缴纳房产税。
问题4:我办理了营业执照一个多月后,到税报告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被处罚款,我又是初次,税务机关的处罚合理吗?
税务局回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15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共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0条第一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税务机关对你的逾期申报办证行为进行处罚是合法的。
问题5:我与他人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一个月后,因未能筹到钱,被迫取消合同,我们签订合同时缴纳的印花税可否退还?
税务局回答:不能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帖花,缴纳税款。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履行,都要按规定帖花。
问题6:我是一名下岗人员,与他合伙(都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开了一个网吧,能否享受税收减免?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文件,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你们从事的网吧,不属于减免税的范围,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问题7:我于2009年2月18日领取新车行车证,什么时候开始缴车船税,应缴多少?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从车船管理部门核发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起就负有缴纳车船税的义务,所以您应从2009年2月起开始计算缴车船税。应缴税款=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问题8: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税务局回答: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纳税人均可办理纳税申报。以去年为例,2008年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应该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到主管税局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问题9:填报个人所得税信息有什么规定?
税务局回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时,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以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
问题10、目前商品房交易契税如何缴纳问题
税务局回答: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08]207号),关于进一步增加税收优惠,放宽普通商品房契税减免征收范围的文件规定,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含二级市场购房,本条下同)的契税执行0.5%的税率;购买90平方米以上,28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执行1%的税率;将别墅除外的其他非普通商品住房交易契税降至1.5%。
文山州2009年3月纳税人
税收热点咨询问题
1、亲属进行土地赠与,目前需要缴纳哪些税种?
税务局回答: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您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2、我开了一家餐馆,内有卡拉、茶室,应如何申报缴纳税款?
税务局回答:按照营业税方面的政策规定,餐馆收入属于服务收入,适用税率5%;卡拉、茶室属于娱乐业,适用税率20%。这两项收入你应分开核算,分别申报缴纳税款。如果你不能分开核算,只能全部按娱乐业征税。
3、我因企业改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单位补偿我35000元,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局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我省为36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你取得的35000元的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我是一户私营企业,财务健全,所得税实查帐征收,2008年,业务招待费很大,请问在所得税前如何扣除?
税务局回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你2008年销售收入的5‰。
5、我是丘北县龙泉渠水库的财务人员,请问我们公司向县自平水公司收取水费应交纳什么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规定,水利工程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不征收增值税,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故你公司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肥附加。
6、我是丘北县农机公司财务人员,请问我公司将建好的住房卖给职工进行职工,应缴什么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国税函〔2005〕33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征收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7、个人私房被政府拆迁,现在购买了新住房,请问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局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对按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重新购置住房的,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对超过补偿款的部份征收契税。
8、企业取得赞助款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各种名目的赞助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主要看是否发生了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如果没有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此项收入系属无偿取得,不需缴纳营业税。反之,此项赞助收入系属有偿取得,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9、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是否继续缴纳车船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137)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未取消车船税。
10、企业付给外聘人员的报酬如何征税?
税务局回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及有关政策的规定,企业付给外聘人员的报酬应由支付企业按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解缴其主管地税机关。值得注意的是,支付企业是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扣缴义务。
文山州2009年4月纳税人
税收热点咨询问题
1、大学毕业生在创业并从事个体经营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号)文件,大学毕业生在创业并从事个体经营什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一是免收地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二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大学毕业生在我省创业并从事个体经营,且营业额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内的,2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大学毕业生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大学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料到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2、我准备开一服装店,请问需要到那个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局回答:开服装店属于缴纳增值税为主体的纳税人,也属于地方税务局的纳税人,需要分别到当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办理那些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局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8条的规定,除按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帐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4、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时,需提供那些资料?
税务局回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填写《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并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5、何种性质的纳税人可以办理停业税务登记证?
税务局回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说明停业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因此,只有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即双定户)才可以申请办理停业手续。经核准停业在15日以上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相应调整已核定的应纳税额。
6、什么是关联企业?
税务局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1条的规定,关联企业,是指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见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 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7、我参加移动公司举办的缴话费抽奖活动,取得全自动洗衣机一台,价值1750元,请问我应该缴什么税?缴多少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你参加移动公司举办的缴纳话费抽奖活动,取得的个人取得的自动洗衣机一台,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按“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0元。此税款也可以由举办活动的单位代扣代缴。
8、个人从事个体经营月营业额未到起征点,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从事个体经营月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收营业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税依据为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起得的所得,并无起征点的说法。因此,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其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仍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9、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中奖取得的奖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的规定,个人中奖取得的奖金属于“偶人所得”应当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但为了支持福利事业。对于个人购买福利彩票凡一次中奖取得的奖金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一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0、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的申报期限如何确定?
税务局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文山州2009年5月纳税人
税收热点咨询问题
问题1:我出租一间房屋,年租金2000元,现营业税起征点已提高到3000元,是否还应缴纳营业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云地税一字[2003]21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执行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我省现在营业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是100元,所以,您应缴纳营业税。
问题2:我单位销售房屋,按合同规定,买方因违约向我方支付了100000万元的赔偿金,请问这100000元是否纳税?
税务局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销售不动产,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所以,贵单位取得的100000元的赔偿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问题3:转让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应按照什么税目纳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转让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问题4:对残疾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应纳营业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地税发[2005]123号)文件规定, 残疾人出租自己的房屋,应视同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问题5:我是红河一家建筑公司,独立核算,财务建全,现在西畴县做一项工程,金额700万左右,当地税务机关向我们征收所得税,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地税二字[2005]64号)文件规定,我省建安企业到省内各地经营,工程项目在4000万元以下的,应由施工地税务机关征收所得税,所以,当地税务机关向您征收所得税,是符合政策规定的。
问题6: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公司生产的钨矿产品价格猛跌,资源税税负过重,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是否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和其他办法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税务局答:您好!在此次金融危机中,针对矿产品资源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还没有出台,如果以后有什么新政策,我们会及时告知并执行。
问题7:我是麻栗破县城区的居民,我把在莱溪小区购买了两年以上的地基卖给他人,税收上有什么优惠?
税务局答: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的规定,个人将购买超过2 年(含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您出售的是宅基地,不属于普通住房,不符合税收政策优惠条件,所以您仍然要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问题8:我为马关县都龙镇政府修缮职工住房,政府在付修缮款时需要我开具正规发票,我没有发票,请问怎么办?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您可以携带居民身份证、工程结算书等资料到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代开《云南省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发票》发票。
问题9:我为马关县都龙政府修缮职工住房取得的收入应该上些什么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您取得的修缮收入应该按照收入总额缴纳3%营业税,1%个人所得税,按照应纳营业税税额缴纳5%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1%地方教育附加;按照修缮合同金额缴纳0.03%印花税。
问题10:为提高员工素质,鼓励员工自学成才,积极参与有关院校举办的各相关专业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服务。我公司给予员工学历培训费报销,请问学历培训费是否要并入当月计提个人所得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规定,(九)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企业为职工制定政策,给予职工学历教育报销,会计处理在“应付福利费余额”或“应付职工薪酬”中列支,按税法应作为纳税调整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文山州2009年6月纳税人
税收热点咨询问题
问题1: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有奖活动,中奖价值在500元以下的,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什么规定?
税务局回答: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类有奖活动,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不受中奖金额的限制。为各类有奖活动提供实物奖品的,按该实物市场零售价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2:预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对跨年度培训的学员,存在退款的情况,因此,这部分预收的培训费是否在当年申报纳税?
税务局回答:对当年预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如果已作收入处理,就要在当期申报纳税。若发生退款,可用退款年度的收入支付。
问题3:请问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件该怎么办?
税务局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等内容、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问题4:纳税人挂失、补办税务登记证件应报送什么资料:
税务局回答:需要携带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问题5:遇节假日征期顺延如何计算?
税务局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问题6: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初审所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税务局回答:参加年审的涉外企业,在每年的3-6月由企业登陆联合年检网将企业有关资料进行网上申报,待各部门在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地方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告书及主管地税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问题7:企业外籍雇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局回答:对“四类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在允许减除费用200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附加扣除费用2800.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类人员”分别为: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问题8: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局回答:(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问题9:有奖发票兑奖是否可以直接来税务机关兑奖?
税务局回答:可以。发票兑奖200元以下的,消费者可直接在消费处兑奖,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兑奖。但中奖超过500元(含500元),兑奖者必须带身份证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兑奖。
问题10: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应报送那些资料?
答:需要以下资料:
(1)、《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一式一份。
(2)、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3)、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对个人小额销售货物和劳务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文山州2009年7月纳税人
税收热点咨询问题
问题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否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局回答:如在2008年底以前经税务机关审批已经享受过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按规定三年优惠期满后,就不再享受。如没有享受过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根据财税[2009]23号《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减免税行业的,经税务机关审批,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税额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问题2:除占用耕地需缴纳耕地占用税以外,占用其它什么类型的土地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税务局回答: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进行了认真作答:根据《云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的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另外,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问题3: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如何缴纳所得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文地税税字[2009]85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人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问题4:廉租房管理单位向相关对象出租廉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
税务局回答:《财政部、国家部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对廉租房管理单位按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
问题5:我给有关部门代售体育彩票,地税部门征收我的个人所得税,请问是否合法?
税务局回答: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你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6:我是一居民,住房被政府拆迁,请问政府对我的补偿,应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我另购住房,还应缴纳契税吗?
税务局回答:你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45号文件规定,你的住房被政府拆迁,政府对你的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你另购住房,购房价格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应缴纳契税。
问题7:对个人出租住房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云地二字[2008]42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1.5%的征收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8: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应该怎么办?
税务局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9: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摄制组电话咨询,对演职人员取得的收入怎样纳税?税率是多少?
税务局回答:对演职人员取得的收入,应严格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问题10:设计图纸应缴哪些税费?税率怎样规定?
税务局回答:个人设计图纸应缴纳营业税,税率是取得设计费的5%;城建税,税率是应纳营业税税额的5%;教育费附加,税率是应纳营业税税额的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是应纳营业税税额的1%;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税率是20%,但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印花税,税率是取得设计费的0.05%。
文山州2009年8月纳税人
税收热点咨询问题
问题1: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税率是多少?
税务局回答: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耕地占用税政策问答的通知(云地税三字[2008]24号)文件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为耕地,即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植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它农用地视同耕地。我县的税率是20元/平方米。
问题2:我购买一套住房,面积约200平方米左右,请问应按多少的税率缴纳契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08]207号)文件规定,你购买的住房属非普通商品住房,应按1.5%的税率缴纳契税。
问题3:我继承上辈房产,是法定继承人,是否应缴纳契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房屋继承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云地税三字[2007]8号)文件规定,你对上辈房产的继承不属于房产权属转移的范围,不征收契税。
问题4:我企业改制,无钱支付职工,将我公司的房产和土地量化给职工,是否应缴纳相关税费?
税务局回答: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云地税一字[2005]9号文件规定,你公司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量化给职工,应按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规定计征营业税。
问题5:购买彩票中奖后,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8]12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20% 。
问题6: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是否征收契税的问题?
税务局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
问题7:目前做餐饮业是否有什么优惠政策?
税务局回答: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进行了认真作答: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云地税发〔2009〕120号)的规定,(一)对餐饮业实行税收优惠,凡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核定征税条件的,实行核定定额征税。(二)餐饮业新录用持有《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的农民工及持有《再就业优惠钲》的再就业人员,且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凭据的,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三)核定定额征税和对餐饮业新录用农民工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执行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五年。(四)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税款,可从以后应缴的税款中抵减。
问题8:我从事制作匾、牌等工作,按什么税目交税?
税务局回答:《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几个问题的通知》(云地税发字〔1994〕26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及《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代客制作名片、锦旗、镌刻图章、匾、牌、碑以及从事绘画、雕塑、书法等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 “服务业—其它服务业”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工商企业兼营上述业务的,在帐务上必须单独核算,如实缴纳营业税。
问题9: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创业并从事个体经营能否享受税收优惠减免?
税务局回答: 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在我省创业并从事个体经营,且月营业额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内的,2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学毕业生申请税收优惠减免需提供资料为:大学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书面申请,一式三份。农民工申请税收优惠减免需提供资料为:农民工手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书面申请,一式三份。
问题10:如何进行减免税的申请、申报?
税务局回答: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下资料备案: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
文山州2009年9月纳税人
税收热点咨询问题
问题1:2009年9月税收热点:原邮政储蓄业务剥离后,邮政局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如何纳税?有什么税收政策?
税务局回答: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财[2009]32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9)7号文件规定:“对中国邮政集团及其所属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问题2:个人取得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3:新办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如何处理?
税务局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问题4:取得增值税返还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从以上规定可看出,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是否应征收企业所得税主要看是否有专项用途,且是否为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如果不是则应并入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问题5: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怎么办?
税务局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等内容、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挂失、补办税。
问题6:我有一间自建自用的住房,现要出售,请问是否应纳营业税?
税务局回答: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个人自建自用的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所以,您不用缴纳营业税。
问题7:我是一新办企业财务人员,请问我企业主营业务是开采石灰石,企业应缴纳那些地方税收种。
税务局回答:企业需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同时按照销售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按照开采销售石灰石数量缴纳资源税。
问题8:我在马关都龙镇经营足疗城,请问我如何领购税务发票?
税务局回答:您好!请您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其他服务业专用发票”。
问题9:哪些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税务局回答: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措施186条中第112条规定,下列凭证可以免缴印花税: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数据;经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问题10:个人从事医疗服务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局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42号)第二条(一)的规定: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直接用于改善卫生条件的医疗服务收入,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